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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醫療保障局,省醫保事務中心:
為進一步促進活動性結核病患者規范治療,切實減輕參保人員門診就醫負擔,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貴州省整體提升衛生健康水平攻堅行動計劃(2021—2030年)>的通知》(黔黨發〔2021〕36號)、《省醫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慢特病門診保障制度的通知》(黔醫保發〔2021〕49號)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拓展保障范圍
將活動性肺結核調整為非耐藥活動性結核病,將耐多藥肺結核調整為利福平耐藥結核病,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在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醫?;鹬Ц?。
二、調整保障待遇
(一)非耐藥活動性結核病
非耐藥活動性結核病年度起付標準為150元,不參與住院起付線累計,辦理多種慢性病的只需支付一次。支付比例按照統籌地區同級住院待遇標準執行。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職工5000元,城鄉居民4000元,參保人員辦理多種慢性病的,基金支付限額可以疊加,但疊加后的最高支付限額為職工醫保不得超過17000元,城鄉居民醫保不得超過10000元。原活動性肺結核待遇標準從本自然年度起按照非耐藥活動性結核病待遇標準執行,原定額包干待遇不再執行。
(二)利福平耐藥結核病
利福平耐藥結核病不設年度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按照統籌地區同級住院待遇標準執行。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按各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住院最高支付限額執行。
三、規范就醫管理
(一)城鄉居民活動性結核病患者,在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內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后,按規定享受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對超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大病保險不予支付,但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人員,按規定予以救助。
(二)非耐藥活動性結核病、利福平耐藥結核病的復審周期均為一年。
(三)本通知實施前,已經成功申報活動性肺結核、耐多藥肺結核慢特病門診保障的,無需重新認定,系統直接對照為非耐藥活動性結核病、利福平耐藥結核病。
四、工作要求
(一)各統籌地區要注重新老政策的銜接,原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執行。
(二)各統籌地區要強化政策宣傳,做好政策解讀,妥善處理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合理引導參保群眾預期。
(三)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
附件:1.非耐藥活動性結核病辦證條件
2.利福平耐藥結核病辦證條件
貴州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3月14日
附件1
非耐藥活動性結核病辦證條件
1.出院記錄或門診病歷中有明確的抗結核治療方案;
2.胸部影像學檢查報告單:表述活動性結核病灶或胸腔積液;
3.胸水常規提示胸水為滲出液,生化報告單提示腺苷脫氨酶增高;
4.痰或胸水檢查報告單:找到結核分枝桿菌;或肺、胸膜活檢病理診斷結核;
5.出院記錄中有符合肺外結核的診斷依據。
以上“1”為必備,加其余四項之一可辦理。
附件2
利福平耐藥結核病辦證條件
1.有耐多藥結核病定點醫院的出院記錄,出院記錄中有明確二線抗結核治療方案;
2.藥物敏感試驗或分子生物學檢查證實至少利福平耐藥。
同時具備以上條件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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